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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3年批)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8 收藏项目

重要提示:此项目无需报名,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即可参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3年批)监理已由 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沧南发改字【2022】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肃宁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肃宁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肃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3年批)监理 2建设地点:肃宁县 3项目规模:新建3 座村级分散式污水处理站,新建14个村污水管网,坑塘处理 4 座,在线监测与远传系统工程。 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5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 号)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近期的养老保险证明。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7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8 18:16至2024-04-29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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