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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国重昌平基地项目三期施工(二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4-04-2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工程清华国重昌平基地项目三期施工(二标段)已由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京昌经信局备〔2023〕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华弘玻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南口镇东大街52号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58495㎡(其中C1实验室22600㎡、C2地下车库16640㎡、C5实验室18020㎡、P1配套用房290㎡、P2配套用房270㎡、P3通道出入口675㎡)、合同估算价45008.5(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535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以及拆除工程(房屋内部)等全部工程。

2.5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凡通过上述确认投标者),方可于(计划于)2024-4-29 10:00:00至2024-5-7 10:00:00(请登录)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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