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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行可移动银行服务亭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1、采购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行可移动银行服务亭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STCC2401811878

3、项目预算:人民币16.5万元

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5、采购形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本次拟采购租赁3个可移动银行服务亭供原址改造营业网点装修期内过渡使用,单个可移动银行服务亭预计租赁期100天,预计总费用16.5万元(含税)。

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服务期限:壹年

4、成交原则:本项目拟成交1家供应商。原则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个。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一)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应答。(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应答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进行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须提供承诺函)

6.应答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成交后,若应答人被纳入采购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尚未移出)的,应答人接受采购人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异议。(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应答人须提供至少1份、近三年(2021年4月以来)承接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可移动银行服务亭租赁或销售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该合同项下任一对应结算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须能够体现服务内容,发票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否则视为未提供)

9.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服务及配套设备能通过当地公安部门验收。(须提供承诺函)

(二)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采购人暂停或取消采购人采购项目应答资格,或被采购人年度评估评定为E级(60分以下,不含60分),或纳入采购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尚未移出)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近3年(2021年4月至今)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5)应答人近3年(2021年4月至今)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串通投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应答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政集团内企业的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应答人近3年(2021年4月至今)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9)应答人近3年(2021年4月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0)应答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11)应答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如无上述1-11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四、磋商文件的领取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29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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