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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国重昌平基地项目三期监理(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清华国重昌平基地项目三期监理(二标段) 已由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以 京昌经信局备〔2023〕2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华弘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南口镇东大街52号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70257㎡(其中C1实验室22600㎡、C2地下车库16640㎡、C5实验室18020㎡、1-A宿舍11762㎡、P1配套用房290㎡、P2配套用房270㎡、P3通道出入口675㎡)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53241.9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535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以及拆除工程(房屋内部)的全部监理工作。
2.5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五年(2019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止)已竣工且验收合格的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建安费在35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监理工程业绩 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4-29 10:00:00 至 2024-5-7 10:00:00 ,(请登录)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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