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消防车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0720)招标公告
消防车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0720)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9 收藏项目
3.项目名称:松滋市应急管理局消防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0 万元

6.最高限价:150万元

7.采购需求:采购水罐消防车5辆及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等器材装备若干,水罐消防车质保期1年(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不足 3 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编写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 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拥有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参加此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投标人应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 、“ 中国政府 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 年 4 月29 日 00:00 至 2024年5 月8 日 24: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522553979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宋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