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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木兰溪三江口河道清淤疏浚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8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木兰溪三江口河道清淤疏浚项目(试验段)已由莆田市生态环境局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莆田市木兰溪三江口河道清淤疏浚项目(试验段)实施方案的批复》莆田环保[2023]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多方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莆田市木兰溪三江口河道清淤疏浚项目(试验段)莆田市木兰溪三江口河道清淤疏浚项目(试验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2.2 工程规模:有效巩固和拓展木兰溪治理成果,提升入海口生态功能及防洪排涝能力,对木兰溪三江口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清淤长度约1.84km;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图纸并结合预算书(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预算编制说明);

2.5 最高控制价:13655541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329871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9日8时至2024年5月23日8: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2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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