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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樱桃项目省际、省内、市内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YZ-2024-014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樱桃项目省际、省内、市内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397.1827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对樱桃项目期间省际冷链、省内和市内盘驳邮路运输业务实行外包采购。本项目分为A包、B包、C包共3个标段,A包“大连樱桃项目省际冷链汽车邮路外包”;B包“大连樱桃项目省内汽车邮路外包”;C包“大连樱桃项目邮区盘驳邮路外包”;3个标段,可以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承运期限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邮件运输服务标准,具备按时完成邮件运输任务的运能储备,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三)投标人须为小规模纳税人及以上企业,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近一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五)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车辆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

(六)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七)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标后经核实一经发现,直接做废标处理。

(八)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拦标价。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十)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十一)管理规范:招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干线运输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并提供承诺书。

(十二)因本项目业务特殊性每包采用“一主一备”中标,每包入围两家供应商,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且第二中标人知晓并同意:合同期内在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项目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在履行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中标原则。

(十三)其他要求

1.经营规模: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2.车型及数量: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运输车辆5台(含)。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均视为自有车辆):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名下的车辆);

(2)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4.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5.中标后,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6.保险及理赔:投标人必须承诺按规定为承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200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低于100万元的座位险(驾乘人员险),以及赔付额不得低于300万元单车货物保险,并将货物保险保单原件交甲方验视,复印件交甲方备案。所有险种的保费由承运人承担。

7.中标后,投标人需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除双方单独约定外包,承运人须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其他货物、物品拼装,并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并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须承诺长途运输(单程在400公里及以上的)必须实行“双驾”,确保行车安全,并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必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相关资格条件,同时,须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承诺书。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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