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衡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外查工作点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衡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外查工作点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9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外查工作点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衡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外查工作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衡发改审[2023]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代管方为衡阳城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预算,最高投标限价1230011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

2.2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衡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外查工作点项目,包含地下室、综合楼、食堂、室外附属工程,主要结构为框架结构。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2411.54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9050.18平方米,地下2层;综合楼建筑面积21532.93平方米,檐口高度43.3米,地上12层;食堂建筑面积1828.43平方米,檐口高度11.1米,地上3层;配建水、电、讯、消防、绿化、道路、围墙等附属工程等。

2.3 服务期限: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建设周期3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衡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外查工作点项目工程检测项目中的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第三方检测工作包含不限于基坑支护检测、基坑监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节能检测、水电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房屋沉降观测、建筑材料检测、防雷检测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检测项目清单》为准。

2.5 质量要求:检测技术先进,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自新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投标人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土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3.4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服务响应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2小时内抵达项目现场,并有专人配合对接服务,符合招标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从2024年4月29日起在(请登录)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0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程姣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