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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街道集成社区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9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口岸街道集成社区河道整治工程,招标人为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集成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口岸街道集成社区河道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口岸街道集成社区河道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高港区

2.3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330005.13元

2.4招标范围:集成社区河道杂草清理及环境整治;906米圆木桩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全部工程资料,并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80%,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注:(每次付款均需在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无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近六个月内的任意三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4、3.5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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