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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公局六公司新疆地区哈吐8标碎石加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30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1.1中交二公局六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8标段项目经理部,已经获得建设批准。招标人为中交二公局六公司哈吐8标项目经理部,碎石加工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形式。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合同段路线起点位于G30连霍高速红台停车区以东约0.7km处,起点桩号:YK3227+700,路线沿既有高速公路由东北向西南布设,经原沙尔湖服务区后,至兰新铁路前2.6km处,终点桩号:YK3254+900。路线长度27.200km。暂定合同起止日期为2023年12月至2025年12月,合同工期24个月。 2.2招标编号: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加工物资清单如下: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使用部位 暂估数量 计划进场时间 招标人 备注
碎石 0-5 桥涵、路面 200000 2024.04 哈吐8标 喂料机+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整形机+振动筛
碎石 5-10
碎石 10-20
碎石 10-30
说明:1.投标报价包含折旧、大修、进退场费用、维修保养费、安装拆卸费用、环保设施费用、人员工资、碎石倒运、生活费(含生活、住宿设施等)、福利、安全设施费用、人身保险、显性与隐性的应向社会缴纳的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2.招标人提供碎石加工场地,电力设施由招标方负责建设至一级配电柜、一级配电柜至设备端电力设施(含线缆等)及电费由投标方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册资本不设限制。投标人垫资能力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0%。 3.2质量保证能力:加工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为:符合JTG/T F50-2011《公路桥梁施工技术规范》。 3.3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家授权资料:包括生产厂家的合法授权书或代理合同、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3.4物资必须满足甲方业主招标文件的要求。3.5履约信用及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履约良好的证明资料和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 4 月 30 日 10 时至 5 月 5 日 10 时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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