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葫芦岛市南票区雨排水建设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备案。以南发改字[2023]51号、南发改字[2024]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虹螺岘片区雨水管线工程(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区黄甲城区、虹螺岘片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虹螺岘片区雨水管线工程:沿城区主路两侧人行道内分别向北砌筑B×H=0.6×0.6米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渠2043米,B×H=0.6×0.8米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渠142米,最终接入现状B×H=1.5×1.5米混凝土暗渠,并对此暗渠进行翻建,翻建长度为80米;沿城区主路两侧人行道内分别向东砌筑B×H=0.6×0.6米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渠1763米,B×H=0.6×0.8米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渠618米,B×H=0.8×0.8米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渠25米,最终接入现状翻建现状B×H=1.5×1.5米混凝土暗渠,并对此暗渠进行翻建,翻建长度为126米;沿城区主路两侧人行道内分别向西砌筑B×H=0.6×0.6米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渠2660米,B×H=0.6×0.8米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渠34米,B×H=0.8×0.8米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渠23米,最终排入现状河内。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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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06月05日 开工至 2024年12月3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葫芦岛市南票区雨排水建设改造项目虹螺岘片区雨水管线工程(第二标段)与第一标段兼投不兼中。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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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27日 0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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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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