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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宿高铁项目施工单位自购主要物资(钢材、钢绞线、锚具、水泥、外加剂)联合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3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招标人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潍宿高铁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潍宿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潍宿高铁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潍宿高铁站前四标项目经理部、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潍宿高铁站前五标项目经理部。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江苏省和国内银行贷款,资本金占总投资的46.8%,其中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19.3%、山东省64.2%、江苏省 16.5%,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潍宿高铁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作为招标牵头单位,对钢材、钢绞线、锚具、水泥、外加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号);

(4)国铁集团、山东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8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见附表1。

2.2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3。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物资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须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如中标合同执行期投标物资生产要求须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 同一标段同类物资包件划分2个及以下的,同一投标人中标包件不超过1个;同一标段同类物资包件划分超过2个的,同一投标人中标包件不超过2个。同一投标人全线中标不超过2个标段。

4.诚信要求和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从2024年5月1日起至5月10日止,每日00时00分至24时00分公开出售。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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