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12670.74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屋顶防水维修工程,共分一个标段,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开工令之日起3个月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施工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四、响应文件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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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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