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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烟台市蓬莱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选定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项目名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选定预算金额:2024年预算18万元/包,三年总预算为108万元/包。采购需求:本项目###市蓬莱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选定,共划分2个包,第一包为新港、南王、大辛店、大柳行、刘家沟、蓬莱阁区域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选定,第二包为登州、紫荆山、北沟、小门家、村里集区域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选定。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7年6月30日(合同一自然年一签定,期间如遇政策变化、资金批复不到位或中标人被取消服务资格,合同自动中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暂停或终止的风险,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暂停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市****局等部门发布的蓬财建采〔2021〕6号“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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