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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100MW风储发电项目风电场施工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公告
日期:2024-05-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名称:大城县润富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大城县100MW风储发电项目风电场施工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

1.3 项目概况:

大城县100MW风储发电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项目核准容量100MW,本项目共安装 16 台204-6.25MW 风力发电机组,配置185米高的混塔架型式,4回集电线路,1台主变,采用发电机-变压器组接线型式,经电缆引接至机组升压变低压侧,通过机组升压变升压至 35kV,建设 220kV升压站一座,拟接入权村 220kV 变电站的 220kV侧,外送线路共19km。储能配置情况,按照项目容量的20%配备,终期及本期建设1组20MW/4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分4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

1.4 实施地点:河北省廊坊市。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工程、风电场道路、风机吊装平台工程、集电线路工程、风机基础工程、风机混塔、主机安装工程、升压站工程、储能站工程等相关施工、安装、调试,220kV送出线路工程及配套调度光缆工程,所有设计、施工、采购及协调,直至项目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移交相关的所有工作,投标人应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整体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

3.安全及质量目标

3.1以《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 31022)为基准,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高水平通过集团达标投产及标杆验收,满足《风电工程达标投产及标杆评价标准》(Q/GW 3ZD-ZK02)相关要求,评价结果达到“标杆现场”标准。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不发生安全环保违法违规处罚事件、不发生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事件、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3.2符合招标方提供的《风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风电工程建设质量工艺标准化手册》、《环保水保标准化手册》、《天润风电场室内装修标准说明》、《风电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3.3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4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说明:标准执行过程中,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较为严格的标准执行。

4.工期要求

项目开工时间:2024年6月1日;风机桩基础开工时间:2024年6月15日;基础开工时间:2024年6月25日,风机吊装开始时间:2024年8月1日;集电线路施工开始时间:2024年6月10日;送出线路开工时间:2024年6月30日,送出线路完工时间2024年10月30日;升压站倒送电时间:2024年11月15日;全容量并网时间:2024年11月30日,项目工期时间为189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部正式通知为准)。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整体工期要求,并结合自身内、外部资源配置情况,制定完善的工程建设计划,对于项目关键节点应予以明确并提供保证措施,投标报价已充分考虑项目工期紧迫及建设环境所需的强力及时的协调资源和施工资源,确保项目工期计划按期完成。详见《技术规范书》。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通用资格要求如下:

5.1.1. 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5.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1.5. 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5.1.6.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1.8. 近五年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等)发生;

5.2 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5.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5.2.2、安全生产许可: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3、质量保证:具有标的相对应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4、资质要求: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有关单元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特别说明:

如果投标人仅有设计资质,则需将施工工程分包给具有国家有关单元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分包人;

如果投标人仅有施工资质,则需要将设计工作分包给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5.2.5、业绩要求:具有类似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经验。自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48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施工(同时包括风机基础施工、升压站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5.2.6、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在该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1个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于投标人。

5.2.7、承包人须按投标文件中指派人员进场,核心管理团队不得随意变更;如确实需要更换的,必须说明理由,提供证明,经招标人同意后可更换,且更换的相关人员资格、能力、业绩等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指派人员水平;

5.2.8、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需按要求递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注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现场踏勘

6.1不统一组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24日18:00时整止。

标书售价2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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