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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枣强县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强县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枣强县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物业服务采购
  2.2招标范围:物业服务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无。(设置特定资质条件,须书面说明原因。除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经营许可、必备资质条件外,不得设置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资质条件,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企业规模,不得以特定的证书或者奖项作为特定资质等。)※(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7至2024-05-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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