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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县源网荷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箱式站用变、预制舱设备(1标段)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4-05-01 收藏项目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6交货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康辛庄村东一带山西安装应县源网荷储能电站项目施工现场。
2.7质保期:本工程质量保证期为通过竣工验收或货物投入使用开始之日起(日期以后者为准)24个月的质保期。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2.9采购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价格(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包括一切运费)、保护、装卸、存储、各项性能实验检验费、设备调试、整套启动、整套系统验收、消缺事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设备交付说明书、人员培训、质保期服务、售后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10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5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2项单笔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型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含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供应商未被列入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方库》和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代理商参与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且制造商不能与其授权代理商投同一个标包,否则评审阶段将作否决处理。
(2)代理商需要有原厂商的有效授权。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5月1日17时00分至2024年5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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