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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六角亭、金子坝片区公租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5-0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DYCG-ES-24022。

2、项目名称:恩施市六角亭、金子坝片区公租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万元。

5、最高限价:25万元。

6、采购需求:恩施市六角亭、金子坝片区公租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拟采购一家设计服务机构,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行业划分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供应商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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