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头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三期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2000-04-01-705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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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中山市南头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三期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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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中山市南头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三期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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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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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中山市南头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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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镇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镇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中山市南头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三期扩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南头镇民安社区,前临容桂水道,南头污水处理厂现状一期建设规模为2万 m3/d,二期建设规模为3.5万m3∕d。三期扩建工程预处理及二级生物处理区设计规模为2万m3/d,深度处理区设计规模5.5万m3/d,污泥处理部分按全厂规模7.5万m3/d进行设计。具体建设内容:新建构筑物主要包括:预处理(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二级生物处理(生 物池、二沉池、回流污泥及剩余污泥泵池)、三级深度处理(中间提升泵池及混 合反应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消毒渠)、污泥浓缩池、污泥料仓、除臭设备 等;新建建筑物主要包括:鼓风机房、出水仪表间及滤池附属用房;同时对现状 提升泵站、加药间、脱水机房、变配电间进行改造;配套厂区管线、道路、绿化工程等。涉及总图、工艺、结构、建筑、电气、自控等专业内容。污水处理出水水质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指标。 本项目总投资为16556.24 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2568.06万元。本次招标总控制价为555.27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110.60万元,设计费(含施工图审查费)招标控制价为 444.67万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410.78万元,施工图审查费招标控制价33.8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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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1)工程勘察:包括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地形测量、地质钻探(包括初勘、详勘)、工程物探等。查明地基岩土的类型、分布、岩土性质、不良地质等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出具工程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勘察报告,为工程所有设计和施工提供所需的工程地质依据。勘察布孔及进尺,由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及参考现行规范布置。 (2)设计(含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 1)依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可研)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等工作,可根据对项目的现场调查与理解,采用合理的工艺,但应完全满足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等需求; 2)初步设计在通过招标人或外聘专家的论证后并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指导施工,招标人、外聘专家、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中标人应遵循并执行,因修改而增加的成本由中标人承担; 3)应协助开展初步设计审查等合法手续办理,并满足审批部门的要求,配合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变更调整等; 4)负责提供本项目施工报建、施工、工程变更、验收、结算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及资料,并承担与本项目有关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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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周期:勘察与设计同步开展,总工期最长为 35个日历天(不含评审时间)。 勘察周期:20个日历天。 (1)钻探方案(12份)及电子版(1份),设计提供勘察要求后2个日历日内编写完成勘察大纲、完成进场报批手续。 (2)详细勘察报告(12份)及电子版(1份),进场后13个日历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并提交勘察报告(送审稿)。 (3)经审查合格并加盖审图合格章的勘察报告(10份)及电子版(1份),审查机构出具勘察报告审查意见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设计周期:35个日历天。 (1)初步设计报审稿(20份)及电子版(1份),双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 (2)初步设计回复及修改稿(15份)及电子版(1份),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修订稿; (3)施工图(供专家评审、规划报建、施工图审查)(12份)及电子版(1份),经发改部门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审批通过后10个日历日内; (4)施工图修订稿(8-15份),施工图出具审查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 (5)施工图评审、审查、规划报建等意见的修改工作,需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修改工作。 (6)正式施工图纸及电子版,完成规划建设许可证、审图合格证后,提交8份,另12份待发包人通知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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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1)本次招标总控制价为555.27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110.60万元,设计费(含施工图审查费)招标控制价为 444.67万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410.78万元,施工图审查费招标控制价33.89万元)。 (2)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必须同时对两部分投标报价且投标报价均不超过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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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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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 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有效的勘察、设计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信用等级为√B/□C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4.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以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 2 个,且设计任务必须由牵头单位独立完成,勘察任务必须由联合体投标成员的勘察单位独立完成。其中牵头单位(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及联合体单位(勘察单位)勘察资质均须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 B级 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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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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