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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智能电表系统维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ZC-2024-B-0083 项目名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智能电表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智能电表系统维保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序号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智能电表系统维保 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专门面向 小微 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税款所属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见文件附件)。********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承接企业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项目采购标的“智能电表系统维保”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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