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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7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北疆活畜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二期(EPC)(招标项目编号: E6610004001240283) 已由 第十师发展改革委、北屯市发展改革委 以师市发改投资发202450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八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师188团8连

3.工程规模:新建服务大厅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约930平方米;以及室内外道路约9020平方米,电力设施杆上315变压器1台及高压、低压电缆共约4000米、弱电管线约220米,给水管网约630米管径为Dn80-150,排水管网约350米管径为De300,铁艺围墙约1200米,铁艺大门等配套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10004001240283001001

北疆活畜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二期(EPC)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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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资质要求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2)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2)施工负责人(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4)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附联合体协议书②申请人如实联合体单位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其中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方)。

四、

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08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5月13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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