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1324-04-01-635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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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龙江镇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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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龙江镇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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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 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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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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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龙门县龙江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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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新增专项债券及上级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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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 规模 |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拟在龙江镇龙江村、六子园村、广尾村及周边村庄改造提升三处生态停车场,总面积18000平方米,后山生态改造10000平方米,对停车场周边河道 2 公里进行环境整理;对圩镇“四旁”“五边”空地植绿增绿,对危房拆除重建600平方米,对30栋农房进行风貌提升。(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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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龙江镇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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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交货期) |
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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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19151054.4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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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是,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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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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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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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登录)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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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 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13 1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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