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背景: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果洛分公司新建办公楼已完成建设,为了改善办公环境及关心关爱员工,经分公司研究,需对新旧办公楼加装电梯。
1.2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
序号 |
采购 内容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采购估算金额(万元) |
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万元) |
税款估算金额(税率(万元) |
税率(%) |
采购方式 |
01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果洛分公司办公楼电梯加装项目 |
13基础设施及设备:CP01695乘客电梯设备 |
42.17 |
37.32 |
4.85 |
13% |
公开比选 |
02 |
14服务:CP01717 工程施工 |
45.13 |
41.40 |
3.73 |
9% |
||
03 |
14服务: CP01718设计 |
2.70 |
2.55 |
0.15 |
6% |
||
合计 |
90.00 |
81.27 |
8.73 |
1.3采购内容: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果洛分公司办公楼电梯加装项目。
1.4实施地点: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
1.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
1.6比选包划分:不划分比选包,选取1家中选单位。
1.7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比选文件实质性规范要求。
1.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0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81.27万元整(不含税),超过最高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1.11履约保证金情况:本项目不收履约保证金。
1.12本项目采用的合同版本号:ZGDX2024102。
2. 参选人资格要求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1.2税务要求:参选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需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从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的定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复印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2.1.4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参选,则联合体各方分别具备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
(1)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改革后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改革后乙级)或以上资质。
(2)参选人若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电梯) 》C 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C 级及以上资质,换证后办理或新换资质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 含安装、修理、改造)。
(3)参选人若是代理商,须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同时提供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更换新证的,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同时提供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4)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1.5人员要求(若为联合体参选,专指联合体负责施工业务的一方):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其中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1.6制造商授权函: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参选人需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该设备(电梯)制造商授权函,明确对后期电梯的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个,牵头人为设计或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选,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比选项目中参选;(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参选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比选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参选、中选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7)参选人中选后,未经比选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文件
4.1比选文件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参选文件的递交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5月1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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