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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大沙河草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维修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大沙河草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维修项目已由丰县经济发展局以丰经发许可[2023]1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河道工程项目建设处,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丰县大沙河草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维修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丰县大沙河草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2项目建设内容:对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隔离防护网进行维修更换,更换防护网长度约47.563千米;同时,对水源地隔离防护网进行基础修复,更换和补充防护网墩台基础约3964个、格梗基础约9910米。
2.3招标范围:进行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服务,包括工程勘察测量、工程设计、概算文件、预算文件、配合预算评审及相关审查等服务内容,即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审查、上报;招标设计阶段(含工程量清单、限价编制、预算评审等)、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上报和审查以及施工招标、施工期、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概算、预算文件的编制、配合结算审查等;配合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它工作等。
2.4勘察、设计周期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审工作;其他各阶段工作成果满足招标人时间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申请人(牵头人)业绩的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历 (类似工程指工程总投资1200万元及以上的水源地保护或给排水或河道整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财务要求:      /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牵头人单位人员)要求:具备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质。
(5)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若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以由设计单位为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此项目。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08日至2024年5月13日。 ……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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