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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飞灰运输及填埋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8 收藏项目

 

受六安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六安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飞灰运输及填埋处置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六安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飞灰运输及填埋处置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JQ-2024-091

3.项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

4.项目概况:本项目飞灰处置数量暂估约9500吨(具体以实际数量为准),按单价招标,数量按照实际运输及处置量结算,最高单价限价为1100元/吨,预算总金额为1045万元(含税价),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小代码有772-002-18飞灰处置类目;

3.投标人需具有正常经营年限2年以上的危险废物填埋场(提供政府部门相关批复文件及合同业绩证明),可以进行焚烧飞灰填埋;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上核准经营能力填埋量≥2.5万吨/年;

4.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具有与至少3家及以上危废相关类别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存在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提供双方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合作时间1年(含)以上(以在固废平台备案时间为准),提供合作的运输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2022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罚款、责令整改、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注1:具体在投标截止时间由评标委员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注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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