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本施工项目广清城际轨道交通清远至省职教城段,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的批复》,项目业主单位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的谈判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珠三角城际广清北延GQBY-1标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本工程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的物资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
2.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交通储存设备包件划分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如下要求(交通储存设备):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竞谈物资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且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需提供连续两年(2022-2023)财务报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响应物资符合竞谈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响应人须提供竞谈物资产品质量证明。
(6)供货业绩要求:响应人需提供近2年(2022-2023年)同类竞谈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5月09日至 2024年05月11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05月13日8时00分至9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3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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