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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副产品(炉渣)处置竞价活动公告
日期:2024-05-09 收藏项目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1批次发电副产品(炉渣)处置竞价活动文件

项目编号: YTD……

甲方: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发电副产品(炉渣)处置竞价活动公告

1.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开展发电副产品(炉渣)处置活动,欢迎符合本文件所列条件要求的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响应邀请,以密封文件的形式提交活动响应材料。

1.1 项目名称: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1批次发电副产品(炉渣)处置竞价活动

1.2项目编号: YTD……

1.3项目(公司)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庙朱村(甲方地址)

1.4项目内容:

1.4.1项目供货数量

1.4.1.1标段一:裕中电厂1号机组+3号机组产生的炉渣,预计20万吨,实际数量以甲方产出为准。

1.4.1.2标段二:裕中电厂2号机组+4号机组产生的炉渣,预计20万吨,实际数量以甲方产出为准。

1.4.2项目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4月30日止。

1.4.3项目底价设置:

本次不设置

2.合格乙方须满足以下要求:

2.1乙方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乙方营业范围应包含炉渣的处置、综合利用或建材生产与处置。

2.3乙方应具有运输炉渣的能力、具备相应的综合利用或处置能力。其技术能力由甲方现场核实。

2.4 乙方属于中间贸易的,应提供与炉渣暂存场所、综合利用或建材生产单位签订的有效委托接收、环保协议等证明材料,贮存场所须有环保部门备案手续,其技术能力由甲方现场核实。

2.5资质证明材料如下:

2.5.1有相应利用、处置技术能力的乙方应提供炉渣利用、处置项目环评报告及其环评批复意见、项目环验批复意见(按照环保规定属于自行验收的,提供公示材料并加盖公司印章)。

2.5.2无相应利用、处置技术能力的乙方,需将炉渣运输、处置给有相应利用、处置技术能力的终端用户,需提供:

(1)与终端用户签订的相关利用、处置环保协议;

(2)终端用户的营业执照;

(3)终端用户炉渣利用、处置的项目环评报告及其环评批复意见、项目环验批复意见(按照环保规定属于自行验收的,提供公示材料并加盖公司印章)。

(4)与终端用户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双方环保责任和义务。

2.6 乙方运出的炉渣原则上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暂存和处置;按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的有关规定综合利用,如发生环保、污染、没有综合利用等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7乙方须本着就近综合利用、贮存和处置炉渣的原则。承诺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政府环保管控期间(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和政府重大活动应急管控等)甲方不负责运输车辆白名单的协调,合同签订后逐步提高新能源车辆运输比例,从2024年7月1日起,新能源车每月运输量比例达到20%以上,2025年合同期内按照甲方要求提高新能源车辆运输比例。

2.8乙方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三年没有被当地环保部门环境违法行政处罚。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8时,响应人请将资料提交至甲方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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