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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重招的采油一厂新井地面配套设备撬装房3×1.6×2.3m钢制消防房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采油一厂新井地面配套设备撬装房3×1.6×2.3m钢制消防房,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撬装房3×1.6×2.3m钢制消防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撬装房3×1.6×2.3m钢制消防房

3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3年活动房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含对应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复印件,至少提供一套使用现场设备照片、使用单位地址及联系人电话。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满足中石化供应商现场审查评价标准合计总分低于70分取消中标资格。(中石化供应商现场考察评价标准见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4年5月10日9时0分至2024年5月16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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