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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一五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LTYCC-********。********项目名称###市第一五一中学食堂委托**方式:公开招标。********服务内容:食堂委托** ********服务地点###市第一五一中学。********服务要求:优质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执行。********服务依据及标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吉林省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以及吉教规〔2023〕2号 关于加强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市场****局令》第60号等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末甲方对成交投标人进行评估,不合格投标人甲方有权拒绝续签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书);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③****网和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④中****网(http://********/)的无行贿犯****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网页截图需体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名称)。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库〔2016〕125号)。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书)********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学校食堂经营或者管理业绩,提供现已合作学校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建立 HACCP 或 ISO********体系并取得相应证书;********投标人拥有专业的食堂管理经营团队,且其全体成员具备相应资质: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食品安全总监1名、营养师1名、厨师2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名,须提供资格证书,其他人员2人,须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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