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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已由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改投资【 202 4 】 38 号、 永发改招标核【 2024】7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 上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清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分为 2个标段。 本项目 第一标段位于永清县大辛阁前李迁务村、韩村镇东李庄子村、里澜城镇后第六村和大刘庄村、永清镇代小营村、三圣口乡孙家行子村、养马庄韩城村、刘街乡乔街村和西兴庄村;第二标段位于别古庄镇北堼上村和东贺村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冷棚 7栋、暖棚9栋、冷库2栋、库房4栋,建设面积15167.57平方米。最高限价为 5196332.27 元 ( 其中第一标段 4215516.37元;第二标段980815.9元 ) ;计划工期: 8个月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是否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 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上述任意 一项名单或名录,将否决其投标。

3.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 4 年 5 月 11 日至 202 4 年 5 月 16 日,每天 08:30-- 17: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 24 年 6 月 5 日 9 点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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