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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航局城市建设工程(河南)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和韵街(同德路-华明湖路)等7条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水稳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0 收藏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请登录)

工程内容:本次询价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1)九德路(天德街-梁州大道);标段二:(1)和韵街(同德路-华明湖路)(2)河头陈路(鲲鹏北街-和韵街)(3)锦程大道(鲲鹏北街-和韵街)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和韵街(同德路-华明湖路)、河头陈路(鲲鹏北街-和韵街)、锦程大道(鲲 鹏北街-和韵街)、九德路(天德街-梁州大道)水稳采购。含原材料采购、加工制造、包装、运输、卸货、售后、配合调试及验收等直至交付使用的全过程,质保期的维修服务。

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招标货物经营资质。

3.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货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3 近3年内至少有2项以上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4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城市建设工程(河南)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3年无安全、质量事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货物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具备投标货物的所有权,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担保。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10 日 10 时至   2024年 5月 15 日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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