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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矿业、钛金属等交流电动机等第2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0 收藏项目
股份、矿业、钛金属等交流电动机等第2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股份、矿业、钛金属等交流电动机等第2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股份、矿业、钛金属等交流电动机等第2次公开招标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营业执照(2)流通型营业执照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投标方需提供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自己的类似设备备件产品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接受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授权(需提供相关授权证明资料)的直属销售分公司、流通型企业投标,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
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上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资金证明资料。
所有投标方投标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
其他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授权的直属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公司级和攀钢集团公司级的灰名单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禁止工商注册未满1年的投标方参与投标。
7)新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发生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新增供应商,第一年供货发生2次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
8)投标方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0日23时00分至2024年05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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