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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硫磺回收联合装置烟气脱硫项目监理服务合同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0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硫磺回收联合装置烟气脱硫项目监理服务合同(二次)

项目编号:ZY24-SH03-FW39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硫磺回收联合装置烟气脱硫项目监理服务合同(二次)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投资计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硫磺回收联合装置烟气脱硫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油区炼油四部硫磺回收装置(二)预留地内,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现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的监理服务商对如下施工项目进行监理: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在原有26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焚烧后增设烟气净化脱硫部分,新增烟气脱硫塔(含烟囱)、烟气换热器、碱液罐、引风机、鼓风机、氧化罐及其配套设施等。

2.2招标范围

包括下列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竣工验收合格、缺陷修补和质量保修结束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在原有26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焚烧后增设烟气净化脱硫部分,新增烟气脱硫塔(含烟囱)、烟气换热器、碱液罐、引风机、鼓风机、氧化罐及其配套设施等。

2.3标段划分及最高投标限价:

2.3.1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3.2最高投标限价:118万元(含6%增值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4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大道1号,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2.5监理服务期限:暂定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止(具体以工程中交时间为准)。

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含税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状态正常的承包商,且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提供截图。

3.2安全环保健康要求:

3.2.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3.2.2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3.2.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承诺书。

3.3财务和信誉要求:

3.3.1财务要求

3.3.1.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的,从成立之日起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3.1.2投标人近3年(2020、2021、2022)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

3.3.2信誉要求

3.3.2.1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5月10日18:30:00至2024年5月15日23:59:59内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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