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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2024年度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2024年度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2024)项目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2024年度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1.2建设地点:(请登录)。2.1.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总规模为58.576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建筑垃圾处理8347m3,清理树木53386棵,清理地表植被21839㎡,田块平整156277m3,土地翻耕58.5766公顷,土壤施肥1757t,土地旋耕58.5766公顷;机井首部工程14套,PE输水管道8548m,滴灌首部系统1套,滴灌管道1443m,配套出水口及保护装置177个,输水管道阀门井1座;D30U型排水槽1649m,泄水池6000m3;埋设低压电缆规划376m;3m宽水泥混凝土路2122m,规划 4m 宽水泥混凝土路2655m,规划5m宽水泥混凝土路1743m;安装防护网工程 260m。2.1.4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完工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特别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3 09:00至2024-05-17 17: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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