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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联通苏州市本地网机房传输搬迁一期工程柴发机组配套集装箱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5-11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采购人为提升县府路机房用电安全,计划利旧一台400KW油机改造为室外箱式油机,现需根据利旧柴发机组规格进行其配套集装箱设备的采购。

1.2  采购内容:400KW集装箱电站的箱体设计制造,柴发机组在箱内的固定、原油机水箱替换、进排风消声、箱体内壁吸音、排烟消声系统安装、内置满足机组8小时运行的油箱、进回油管路、箱内照明、油机控制系统和供电系统安装、集装箱电站的现场安装等。

1.3  预算金额:25万元(不含税)。

1.4  交货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1.5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个自然日完成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

1.6  免费保修期:自签发终验证书之日起24个月,以实际应答为准。

1.7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8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为230000元,应答人“不含增值税总价”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  应答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应答人须承诺:负责所销售产品的设计、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此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应答人承担,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承诺书

2.4  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至少一份适用于机组基本功率PRP≥400KW低压柴油发电机组集装箱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应答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应答人应答资格。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  本次比选原则上只接受制造商应答,不接受代理商应答,以下情形除外:

(1)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企业,并且必须通过代理商完成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与合同签署的;

(2)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者最多表决权)的企业,并且必须通过代理商完成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与合同签署的。

应答人为代理商的,应由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应答人作为唯一应答和销售代理商的相关证明文件(代理授权书),明确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分工界面,并承诺对应答人所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支持。

2.7  检测报告要求:应答人须提供通过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柴油发电机组集装箱产品检测报告(检测依据:GB/T 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且防尘试验、防水试验检测项检测结果:合格),检测报告中柴油发电机组集装箱产品型号与所应答产品型号一致。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注:(1)第三方检测机构与被检测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提供承诺书。

(2)中选后提供的产品与应答时提供的检测报告中的产品型号一致并达到所示性能指标,提供承诺书。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应答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2.9  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10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评审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审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11  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采用电子采购适用)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1日17时00分至2024年05月1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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