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为柳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本项目属企业采购,依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实施,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拟招标数量 |
实施期限 |
备注 |
第1包 |
职工IC卡工作餐 |
份 |
57808 |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按实际采购量核算 |
第2包 |
职工IC卡工作餐 |
份 |
43356 |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按实际采购量核算 |
第3包 |
职工IC卡工作餐 |
份 |
43356 |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按实际采购量核算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投标人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为服务商,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6.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从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6日公开出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个包件1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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