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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阳镇大里贡米稻田综合种养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公告
日期:2024-05-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景阳镇大里贡米稻田综合种养示范片区建设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93.********(万元)6、最高限价:93.********(万元)7、采购需求:采购一家合格的施工单位完成本项目的施工,主要建设内###路750###路面316平方米,晒场383平方米,田坎3000米,太阳能灭蚊灯70盏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建筑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3)根据《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其补充文件(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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