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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逸牌DFL7200AA小型轿车(车牌号鄂EC11G8)转让项目(第五次挂牌)
日期:2024-05-13 收藏项目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公告期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否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车辆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车辆年检至2024年01月,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验。如需年检后才能过户的,在办理过户时,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保险到期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2、本次转让车辆在完成过户手续的当天内,完成车辆的交接工作,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如涉及违章记录或经济纠纷,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发生在车辆过户手续之后的,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3、截止本项目挂牌,转让标的车辆仍在正常使用中,车辆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实际行使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元至光谷****公司(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公司指定账户。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公司在收到全部的产权交易价款及全部的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本次转让的车辆现状进行交易;(2)本次转让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3)受让方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3工作日内完成转让车辆的过户手续及车辆交接工作。车辆办理过户手续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过户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4)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有关车辆过户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众证评字)[2024]第002号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二、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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