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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孪生”化工单元操作实训装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5-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JJC-G2024-0021
项目名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孪生”化工单元操作实训装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91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9月10日前必须交付完成并通过学校组织的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度(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告 (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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