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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P燃油检测装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3 收藏项目
一、招标内容(一)项目名称:XXP燃油检测装置(二)项目编号:CLF24HB01JG35序号采购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含税总价)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备注1XXP燃油检测装置1船套人民币56万元2025年4月采购人指定地点说明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一)基本要求1.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书;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 无外资背景(含港澳台)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含港澳台),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 投标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 未在“****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在“[webname****网[/webn****网站(********)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网站进行查询****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或截图不完整的可由采购机构人员现场查询);8. 未被中国船****公司或地方政府采购有关监管部门采取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9. 参加竞争性采购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范围或产品范围),以及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装备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限制范围以外的装备采购活动不做限制);10. 已从**购买招标文件;11.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独立性要求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2. 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三)项目实施要求1. 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提供正本及副本),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承制资格范围应涵盖本项目承制范围或与其相近,证书若处于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尚未经军委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编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需提供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机关(军委装备发展主管部门或军兵种装备部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成审查、续审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2. 须完成相关方(工业部门)共同签字的技术规格书/技术协议(投标人须提供技术规格书/技术协议复印件(密件单独装订))。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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