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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邢台市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5-13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邢台市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项目,预估金额2722641.51元(不含税),拟选取1名中选人。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邢台市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所需的软件开发服务。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合同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后90日完成本项目涉及应用软件的定制开发及调试,并验收合格。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各分项限价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参选限价(元,不含税)

参选限价(元,含税)

1

网络综合管理系统开发

334905.66

355000.00

2

门禁系统

150943.4

160000.00

3

智慧园区管理平台

234905.66

249000.00

4

视频监控相关应用

189622.64

201000.00

5

门禁管理开发

206603.77

219000.00

6

车辆管理系统

310377.36

329000.00

7

数字化广播

282075.47

299000.00

8

数据管理系统

317924.53

337000.00

9

智能照明系统

184905.66

196000.00

10

能耗监测系统

204245.28

216500.00

11

通讯管理系统

306132.08

324500.00

合计:

2722641.51

2886000.00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下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软件开发类或信息系统集成类实施经验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以单项合同或框架下订单(或结算单)含税金额为准)。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原件复印件+订单(结算单)原件复印件。

2.1.4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售后服务人员3名的服务团队,保证项目进行。

注:须提供以上所有人员有效期内的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2023年6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任意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2.1.5参选人须承诺实施结束后至少配备3名售后技术人员在项目实施处驻场6个月,保证服务使用正常。

2.1.6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2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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