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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第十一中学福州第十一中学横屿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WT-2024-011 项目名称:福州第十一中学横屿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7700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金额 投标保证金 1 1-1 福州第十一中学横屿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1批 成交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制度等,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否 建筑业 ******** 7700 合同履行期限:自下达开工令起45天完成施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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