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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清能院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电力现货市场仿真系统技术研发项目组临时宿舍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电力现货市场仿真系统技术研发项目组临时宿舍租赁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为切实保障职工住宿需求,华能清能院开展临时宿舍租赁采购工作,拟租赁8套两居室及1套3居室周转房。
项目地点:北京市。
服务期:入住日期为2024年7月1日,合同期限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项房屋租赁合同业绩,合同扫描件中需包含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如所提供扫描件不能清晰反应上述业绩要求,则视为无效业绩。
3.2.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项目其中7套距离华能清能院办公地直线距离5公里以内,2套距离电力现货市场项目组办公地(北京市海淀区城乡大厦)直线距离5公里以内。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盖章版承诺函)。
(2)投标人为项目业主或拥有项目对外租赁权,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拟出租项目的房产证或承租合同(承租合同需明确投标方可对外转租,且起租期不晚于2024年6月1日,结束期不早于2027年7月1日)。
(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22日17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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