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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公交一体化车载智能信息化设备升级项目(标包二)比选公告
日期:2024-05-14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公交一体化车载智能信息化设备升级项目(标包二),预算金额565000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公交一体化车载智能信息化设备升级项目(标包二),包含公交一体化车载智能信息化设备升级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工期:自合同签订20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3年;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中国电信相关质量标准规定。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目地点

1

评估产品新目录编码:CP01720

评估产品新目录名称:系统集成服务

详见比选文件

盐城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565000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上述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1.2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承诺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参选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项目业绩1份。注: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

2.1.4安全承诺:

(1)对参与服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保证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自行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责任。

(2)为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2.1.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信息截屏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

2.1.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参选人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 2024年5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 5月20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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