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铁塔滁州市分公司全椒县汽车站视频服务信息化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安徽铁塔滁州市分公司全椒县汽车站视频服务信息化项目(项目编号:04-14-04D-2024-D-D09916)。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本项目采购全椒县汽车站内16处视频服务等。预估含税金额21万元。
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采购包一: / ;采购包二: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本项目不划分份额,选取1名中选人。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报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21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否决其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全椒县汽车站内16处视频服务。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滁州市。
2.4服务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要求。
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署的类似项目业绩(监控服务类),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有效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截图(订单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未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的、线上订单未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纸质订单无采购方盖章的业绩均无效,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2.控股与管理关系的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比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4日17时00分至2024年5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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