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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翔安监狱2024年度服刑人员食堂冻品、肉类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福建省翔安监狱2024年度服刑人员食堂冻品、肉类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0,000.00元

采购包1(食堂冻品、肉类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5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5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5,2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C23130200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1(项) 食堂冻品、肉类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0,000.00 批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声明的企业类型应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针对“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规定,是指2022或者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5-15至 2024-05-2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6-05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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