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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三公局郑州航空港区市政道路项目电力排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5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三公局郑州航空港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道路(一期)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 郑州航空港区竹贤东街、祥顺路项目为企业自有资金、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 郑州航空港区竹贤东街、祥顺路项目企业自有资金60%、政府专项债券4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力排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交三公局郑州航空港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道路(一期)项目经理部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交三公局郑州航空港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道路(一期)项目经理部:郑州港区市政项目,工程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港区竹贤东街(东海路-黄海路):全长3692.689米,道路红线35米,三幅路形式,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道路设计速度:40km/h,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交通饱和设计年限:15年,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

祥顺路(吴州路-竹贤东街):全长1053.861米,道路红线35米,三幅路形式,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道路设计速度:30km/h,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交通饱和设计年限:15年,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

2.2 招标内容: 电力排管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1.5 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至2023年)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类物资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的供货清单和签订时间为准)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2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5月15日17:00时至2024年5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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