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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电信甘肃分公司县域一体化智慧管理平台研发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5-16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城市进入加速发展期。城镇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为了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让新技术革命和城镇化结合,迫切需要寻求有效解决城市病、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的综合解决之道,于是“智慧城市”就成为必然选择。“智慧城市”是按照科学的城市发展理念,利用新一代的信息技术,在信息全面感知和互联的基础上,实现人、物、城市之间无缝连接与协同联动,从而形成具备可持续内生动力的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城市形态。

智慧城市的建设,借助于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AI等技术,改善目前城市发展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交通拥堵、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各类问题,提升城市的生活质量和运行效率,最大化满足人们对高效生活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近几年,我省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已有很多智慧城市应用落地使用,有效的改善了城市管理、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但各市、县区在系统化建设和部署方面存在不足。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目前我省已编制完成针对智慧城市的顶层建设规划,将有效的为各市、县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指引,有力推进区县智慧城市的落地建设。

目前我省各县区智慧城市的应用建设及应用已初见成效,亟需对智慧城市各应用进行系统化的整合,一方面将已建应用进行数据联通、平台对接,通过统一的可视化大屏进行分场景、分主题的数据展现,为城市决策者、管理者、服务者提供一屏观全局的体验;同时也是为未建将建应用提供平台及数据接入标准,将有效规范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及资源的有效复用,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在面向全省各县区智慧城市推进过程中,IOC可视化平台针对一县一特色的情况无法进行快速支撑,为进一步加快智慧城市建设,通过对IOC可视化平台进行标准化建设,通过通用主题+个性化主题的自选,实现各县区IOC可视化平台的快速亮屏,有效与各县区分公司协同推进智慧城市IOC的快速建设工作。

平台面向政府决策人员提供辅助决策、可视化展示,优先考虑部署在政务外网环境,保障平台安全。若因特殊原因需部署互联网,考虑通过网络白名单方式限制访问,保证安全。

2022年初,成立智慧城市专班,以平凉智慧城市建设为试点,协同分公司、子公司及多家生态厂家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及标杆打造工作;2023年,在省公司智慧城市专班统筹下,通过市县赋能、县域智慧城市白皮书发布等,加快智慧城市落地建设工作。同时,通过“亮屏行动”推进IOC建设抢占智慧城市卡口,快速推进县域智慧城市推广建设。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地点

交付期限

1

2024年中国电信甘肃分公司县域一体化智慧管理平台研发

/

/

甘肃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交付

1.2.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主要如下:

平台依托于数据、视频、物联感知等底座平台,借助于大数据、AI、无人机等先进技术,从县域实际出发,以应用数据联动、场景智能化等实现县域事件智能发现、预警通知、处置反馈、核验的全流程闭环,推进亮屏快速落地,实现一屏统览,服务县域智能化治理,支撑智慧城市长效运营。

1.2.2项目规模:200万元(含税6%)。

1.2.3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不划分

□划分:标包一:;标包二:…。

1.2.4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88.68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5本项目中选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

2.1.6参选人提供安全保密承诺书,承诺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乙方的安全保密义务,承诺服务期间不泄露甲方各项业务信息数据、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甲方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以承诺书为准)。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2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7日8时00分至2024年5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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