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应答人提交加密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见附件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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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合包后) |
项目名称(子项) |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
分项限价(含税) |
报价方式 |
增值税税率 |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 |
1 |
DDQC202405FFW01 |
2024年度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自建充电设施运行维护业务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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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245.30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虚拟总价 |
6% |
1.电力设施许可: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完成全部内容。 |
2 |
DDQC202405FFW02 |
2024年直流桩充电模块及充电枪线维修服务 |
/ |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22.3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虚拟总价 |
13% |
1.自2021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内容。 |
3 |
DDQC202405FFW03 |
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经营性车辆租赁预采购服务包1 |
/ |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133.44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虚拟总价 |
13% |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完成全部内容。 |
4 |
DDQC202405FFW04 |
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经营性车辆租赁预采购服务包2 |
/ |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162.72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虚拟总价 |
13% |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完成全部内容。 |
5 |
DDQC202405FFW05 |
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经营性车辆租赁预采购服务包3 |
/ |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220.32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虚拟总价 |
13% |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完成全部内容。 |
6 |
DDQC202405FFW06 |
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经营性车辆租赁预采购服务包4 |
/ |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250.68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虚拟总价 |
13% |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完成全部内容。 |
7 |
DDQC202405FFW07 |
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经营性车辆租赁预采购服务包5 |
/ |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392.16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虚拟总价 |
13% |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完成全部内容。 |
8 |
DDQC202405FFW08 |
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经营性车辆租赁预采购服务包6 |
/ |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272.04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虚拟总价 |
13% |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完成全部内容。 |
9 |
DDQC202405FFW09 |
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经营性车辆租赁预采购服务包7 |
/ |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179.16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虚拟总价 |
13% |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完成全部内容。 |
10 |
DDQC202405FFW10 |
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经营性车辆租赁预采购服务包8 |
/ |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152.4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虚拟总价 |
13% |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完成全部内容。 |
11 |
DDQC202405FFW11 |
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经营性车辆租赁预采购服务包9 |
/ |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54.6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虚拟总价 |
13% |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14日,完成全部内容。 |
12 |
DDQC202405FFW12 |
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经营性车辆租赁预采购服务包10 |
/ |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13.2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虚拟总价 |
13% |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完成全部内容。 |
13 |
DDQC202405FFW13 |
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贸易类合同风险排查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 |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19.5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固定总价 |
6% |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核查及排除风险应对措施实施完毕,提交核查及风险应对方案实施报告方可结束。 |
14 |
DDQC202405FFW14 |
国网四川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 |
/ |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8 |
/ |
固定总价 |
6% |
1.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完成全部内容。 |
1.业绩时间:如应答截止日在2024年,则“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 |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专用资格条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专用资格条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3.4 资质要求
3.4.1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6)根据《关于在招标应答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 号)和《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应答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采购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应答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上述行贿犯罪行为。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9)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应答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10)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1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不得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
3.4.2专用资格要求:
见附件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3.5其他要求
3.5.1信誉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应答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5.2授标原则:DDQC202405FFW03-DDQC202405FFW12限授6个包。
注:原则上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次序按同一分标下排序第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当某一个投标人在多个标包中同时得分最高时,则以投标报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推荐其中标(按折扣比例报价的项目以招标金额×折扣比例从大到小的顺序推荐其中标)。当出现多个投标报价最高且相等的包,则以价格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中标。当价格得分仍相同,则以技术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中标。投标报价(按折扣比例报价的项目以招标金额×折扣比例计算)、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都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该投标人在其所投剩余标包中,只参加评标、不参加排序(排序为空)和推荐中标。
(2)当多个投标人在同一包的综合评标得分相等时,以技术评标得分较高者为优先;技术评标得分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为优先;投标报价和技术评标得分都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3)如果可授标有效投标人均已授标后尚有剩余未授标包,则未授标包均按照以上规定再行一轮授标,以此类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4年05月18日-2024年05月20日(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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