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中央空调系统变频器维修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招标范围及内容
(1)杭州萧山国际机场 中央空调系统变频器维修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中央空调系统变频器维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T3航站楼中央空调系统用变频器2013年投入使用已有6年,经维保检测后,发现部分电源板腐蚀和老化较严重,部分变频器散热风扇存在不同程度故障,故需进行预防性更换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维修清单:
序号 |
维修部件 |
变频器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电源板 |
ATV 61 HD90N4 |
4 |
更换 |
2 |
电源板 |
ATV 61 HD75N4 |
4 |
更换 |
3 |
散热风机 |
ATV 61 HD90N4 |
6 |
更换 |
4 |
散热风机 |
ATV 61 HD75N4 |
12 |
更换 |
5 |
散热风机 |
ATV 61 HD30N4 |
9 |
更换 |
6 |
散热风机 |
ATV 61 HD45N4 |
4 |
更换 |
本项目位于 T3航站楼内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3)招标内容:
1.制定和编制维修计划
2.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变频器进行专业维修及售后服务
3.做好对招标人理论培训和咨询工作
(4)服务期:2019年10月1日—2019年10月31日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50万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本次招标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近三年(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有1个以上(含)变频器维修项目合同金额≥5万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5)投标人须具备变频器维修维护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维修人员必须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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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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